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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谁创作了《易经》?读懂《易经》有没有客观标准?

  究竟是谁创作了《易经》?传统易学是给出了答案的,最著名的就是汉代的“三圣作易”说。这个学说把《易经》的成书过程概括为“人更三世,世历三古”,意思是《易经》是由上古、中古和下古三个时代的圣人共同创作完成的。上古伏时,羲氏首画八卦;中古时,周文王演八卦为六十四卦,并填写了卦辞和爻辞,下古时,孔子创作《十翼》,对周易本经作出解释。至此,《易经》的创作才始告完成。

  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

  这是伏羲画八卦的最早记载 但是《系辞》中却没有说文王演易。肯定文王演易、孔子作传的是司马迁。《史记》的《周本纪》《日者列传》《报任少卿书》中多次提及文王演易,《孔子世家》中也说:“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卦》《文言》。”

  三圣作易说在学界几乎已成定论,至今仍有许多学者对此深信不疑。但个这说法怎么看都像是在讲神话故事。从魏晋以后,关于《易经》作者究竟为谁就已经有好几种不同的说法了。比如,重卦始于何人?王弼认为是伏羲重卦,郑玄认为是神农重卦,孙盛则认为是夏禹重卦。卦爻辞的作者是谁?有的说共同完成的。

  北宋欧阳修第一次质疑孔子作《易传》,认为“十翼”并非出自一人之手。从此,开疑古之风起。至清末和近现代,学术界主要倾向是否定汉儒的说法,即否定“三圣作易”。其主要观点是,《易经》古经是殷末周初时的某个人所创作,但其创作者不一定是文王或周公。至于《易传》的作者也不是一个人,而是多人集体创作,而且孔子与《易传》的创作无关。

  《周礼》记载:“上古太卜掌三易之法,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其经卦皆八,其别卦皆六十有四。” 如果这个记载属实,那就意味着类似于《易经》的筮法理论著作,夏、商、周三代其实各有一套。那就更没有必要纠结于前人的各种言论了。

  我认为,考察《易经》的作者问题,需要结合我国上古代文化的一个重要特点,即三代时期的文化垄断现象。我国的古代文化,在东周孔子之前,没有私人学术,也就没有私人著述这回事。东周以前的社会,阶级对立十分森严,文字和书写的技术都掌握在统治阶层手中,官方委派专门的官员从事记言记事等工作。天文观测与记录、历法制定与颁布、礼仪的制定、史事的记载等等事务,都是由周天子委派专门的官员来从事。

  所以在西周初期,官僚贵族垄断着文化,平民阶层则无缘于文字书写和文化事务。参与文化创作或著述的只能是贵族或专门官员,所以,据此可以推测《易经》的创作者一定是长期、专门从事卜筮事务的官僚。在而且创作《易经》的官员是文王和周公的可能性很小。假托圣人是春秋战国时代的学者们经常使用的办法,是神话《易经》、抬高自己言论价值和地位的一种手段。比如,《神农本草》《黄帝内外经》等。

  东周以降,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兴的地主阶级逐渐取代了旧式贵族的政治地位,以周天子为首的旧式贵族的社会地位逐渐走向没落。贵族地位下降至平民,同时也将旧贵族所垄断的知识与文化一并带入到平民阶层中间。孔子就出生于这种没落贵族的家庭中,能接受系统的贵族教育,成为他兴办私学的基础。他是我国历史上把旧式贵族所垄断的知识与文化向平民阶层传播的第一人。他“有教无类”的教育原则,是那个时代是最伟大的创举。

  平民接受了知识,承担起创造与传播文化的重要责任 ,从此官学没落,私学勃兴,最终促成了春秋战国时代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化繁荣局面,成为我国传统文化的另一个重要的源头。

  孔子教育后学所使用的教材,都是周代的官学遗产。我们今天称为五经或六经的《诗》《书》《礼》《乐》《易》《春秋》,都是周王朝的官方文献。那个时代,私学初创,知识和文化刚刚向平民阶层传播,私学的整个知识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还不能出现诸子那样的大部头著作,所以诗书礼乐、五经六艺还是那个时代的文化主流。另一方面,孔子选择周代的官方文献作为教育学生的教材的另一个原因在于他特别尊崇周朝的文化,他平生的最大愿望就是复兴周代礼乐文化。到了春秋末战国初,诸子辈出,私学才最终成就其规模。

  孔子最崇周文,所以将西周的官方文献用作教育后学的教材。《易经》是孔子用作教材的周代的官书之一,当是由周代专门从事卜筮事务的官员编纂成册的。 一般认为,《易经》成书年代当在殷末周初。假设,商代也有其成熟的筮法专著,周人要建立新朝,继承商代筮法而做些新文化的建设工作也应当是合理的。若果真如此,那么《周易》与商代筮书一定会有所差别,但也决不是凭空创造,一定会包含有继承自商代筮书的内容。孔子曾讲:“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 这种文化上的继承关系用于筮法的演变推断,也定不会有大错。

  近现代学者受疑古思潮的影响,不迷信汉儒”三圣作易“的说法,但仍然认为《易经》的成书过程应当分成三步走的。一般来说,第一步是阴阳概念的产生,第二步是八卦的创立,最后一步是重卦并撰写卦爻辞。这其实还是“三圣作易”说,只不过将三圣者换为不同时代的某个人而已。

  我不同意这一的观点的原因是,凡事物的产生必根源于某个需要。如果说,某位智者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地创造出几个奇奇怪怪、没有人能理解的符号,在那时摆弄,自我欣赏。但由于众人不能理解、看懂,那么,这几个奇怪的符号于众人而言就是没有任何用处东西。既然是没有任何用处的东西,人们为什么还要重视它,帮助它流传呢?这违反人类认识发展的规律。所以,我认为八卦符号不会独立地、先于文字、先于文化、先于《易经》成册出现。

  我们前面的文章已经说过,《易经》是占卜技术中筮法的原理书、执业者的工具手册。考察《易经》的起源,需要考察筮法技术的起源。

  三代时期,基本上属于我国古代社会的启蒙期,社会组织刚刚从蒙昧的原始社会里脱胎而来,生产生活中的各种实用技艺尚未发明,人们对自然事物的运动和变化的规律认识不足,人们的思想被万能的神明主宰着自然与社会一切事物的观念主宰着。那时的人们,从帝王到百姓,从知识分子到大字不识的壮丁,都普遍信仰神明。

  所以,当人们在日常生产生活中遭遇到无法由自己做出决策或决断的疑难疑惑时,由于缺乏有效的技术手段帮助人们应对,所以只能请求他们共同信仰中的万能的神明来帮助他们做出决策或决断。当社会中这种需求非常普遍时,旨在探问和论断神明旨意的技术和职业便应运而生了。

  有求神问卜的客观需求,就有了交通神明的各种技术的存在。巫觋们宣称神能附在他们的身体上向人们传达旨意。商代的龟卜师宣称神明的旨意可以通过修制并烧灼后的龟甲上出现的裂纹中显现出来。而周代的筮卜师则宣称神明的旨意可以通过卦象来显现。所以,问卜的实质是问神,即求取神明旨意。也就是说,请神灵来帮助他们决策或决断当下所遭遇的疑难或疑问。

  所以,上古时代占卜的目的不是预测未来,而是解决当下的困难,或答疑解惑。即“决嫌疑,定犹豫。其着眼点是当下不是未来。后世将占卜说成是预测未来,其实是错误的理解。来帮助解决或决断人们当下遭遇的疑难疑问。古人遭遇疑难疑惑,需要问神就要到巫觋、龟卜师或筮卜师那里,然后巫觋、龟卜师或占卜各自运用自己的技术,以某种中介物作为神明意志的体现,从而帮助人们决策或决断疑难疑惑。这就是占卜技术和职业起源的根据,它根植于人们获得神明帮助需要、或需求。

  巫觋宣称他们可以与神明直接交流,从而将神明的旨意传达至人间。龟卜和筮法则通过龟板、兽骨、卦象为中介,间接获取神明旨意。我们将间接获取神明旨意的中介物称为卜具。龟卜以龟甲、兽骨为卜具,筮法则以卦象为卜具。

  所以,筮法这一技术的发生、发展与成熟的过程同时也就是卦象发明和应用的过程。作为卜具,卦象(八卦、六十四卦等)与它的文字说明是一起被创制完成的。不可能存在只有卦象而没有卦爻辞的阶段。因为只有卦象而没有说明其意义或论断其吉凶休咎属性的文字,卦象就不能被应用。不能被应用东西,也就是没用的东西。没有用的东西,人们为什么要发明它、保存它呢?

  卦象发明创造的过程可以概括如下:先说需求。上古时代,人们普遍信仰神明万物,认为它无所不知,无所不能。而人类社会正处在蒙昧未开化的阶段,知识和各种实用技术还没有发展起来。但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常常遭遇到的各种疑难疑惑仍然需要解答应对。由于没有可用的技术和手段来应对,人们就想到向万能的神灵求助。当这一需要成为社会的普遍需求时,就自然而然的催生出种种旨在探问神明意志的技术,有了这种技术,就会产生相应的职业。所以,卜筮技术和职业是在人类社会早期,普遍信仰神明的时代必然出现的社会现象。在那个时代,占卜师是最高级的知识分子,神权的代言人,地位崇高,占卜也是最高等的职业。只有当人类的思想开化到开始怀疑神明的权威时,卜筮的地位才开始下降,甚至在社会中消失。

  再说过程,我们可以推想卦象发明的具体过程。可以设想,在那样一个时代里,必定有一定数量的专门人员从事卜筮技术发明、开发和应用的事务。就好像我们今天有很多人从事各种发明创造、科学研究、文艺创作等一样。当他们面对需要发明一种新工具来作为决断神明意志的中介时,他们需要在自己所处时代的知识体系和文化背景中寻找方案。就好像我们想发明某种东西首先要努力学习各种科学知识一样。

  从理论上讲,阴阳的观念一定要先于阴爻与阳爻符号而存在。所以,在那个时代中四气四象的阴阳学说是被普遍接受的。也可以把它看作那个时代最高的科学哲学成就。那些卜筮技术的发明者,把目光投向这些抽象理论,试图从中发展出可以应用的东西来。在过程中,阴爻、阳爻符号出现了,卦象也就出现了。他们为什么发明这个东西呢?目标是应用。所以,当他们一旦画出这个东西来,就要对这些符号象征意义和应用程序作出说明 。如此一来,卦象、卦名、卦辞和爻辞,就会作为一个整体被发明创造出来。这就是我不能同意卦象可以先于它的文字说明而独立存在的原因。

  从逻辑上讲,阴爻和阳爻可以先于八卦和六十四卦而存在。因为阴爻和阳爻是八卦和六十四卦的组成元素。但是,它们的实际发明的过程却不是这样:先有阴爻与阳爻符号,然后再有八卦,最后才有六十四卦。为什么这么说呢?

  我请问大家,人体是细胞组成的,难道是先有了人体细胞,然后才有的人吗?机器是由各种零件组成的,但是机器的发明过程是否是,先独立地发明出各种零件然后随机地组成了机器呢?一定是,发明机器时,零件作为机器的组成部分被同时发明出来,而且零件之零件是由机器这一个整体所决定的。没有先于机器的零件本身。所以我认为,阴爻、阳爻、八卦是作为六十四卦的组成元素,是与六十四卦及其文字

  卜筮技术的发明者发明创造卦象的目标是要将它们应用于具体卜筮活动。所以,阴阳爻、八卦不会先于六十四卦及其文字说明而独立存在,更不可能先在。

  比如,我们要发明一辆车子,那么被发明的车子与组成这辆车子的所有零部件,哪个更先在呢?车子的发明人一定是将车子与组成车子的所有零部一起发明出来的。所以,我认为《易经》是一个独立完整的发明物,《易经》这本书除了六十四卦及其文字说明之外,没有另外的八卦知识,也不需要提供。也就是说,《易经》在被发明创作时,虽然阴阳爻、八卦在逻辑上先在于六十四卦及其文字说明,但在实际上并没有独立的有关八卦的知识。《易经》作为一个完整的东西,只包含六十四幅卦象及其文字说明。《易经》作为筮法工具书不需要先定义阴、阳爻,再定义八卦,最后才演绎六十四卦的这样一个过程。六十四卦就是最初、最原始的发明物,阴阳爻和八卦作为它的组成部分存在于其中。

  所以,伏羲画八卦、周文王推演出六十四卦的这个过程是人们在逻辑上假想的,实际上并不存在。婴儿是同组成他的细胞一起降生的,明白了这个道理也就明白了《易经》卦象和它的文字说明的发明过程了。

  但是,阴阳观念一定要先于卦象和阴、阳爻符号而存在。阴阳观念属于哲学范畴,这意味着古人在发明卦象之前,已经有了阴阳的概念与思想。这样,我们就可以将《易经》发明的过程概括为:在普遍信仰神明存在的时代,在求神问卜的客观需求的刺激下,古人利当时代人们朴素的阴阳哲学的思想成就,发明了卦象这一卜具,形成了筮法的这一应用技术,催生了筮法这一职业。

  科学是不断发展的,我们就要把最新的科学成果转化成各种实用技术,从而更好地服务于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比如,科学家在实验里研究电流,爱迪生利用其成果发明出电灯,使全人类的生活从中受益。这个过程与古人借用阴阳学说成果,发明出卦象符号,服务于人们占卜的实际事务是类似的。历史里没有奇怪的现象,神秘化卦象,神化经文,是理解不了《易经》的。

  “周易”和“易经”这两个名称有区别吗?我认为这两个名称是可以互相置换的,可是就有一部分学者偏要故作高深,非要将两者对立起来。原因在哪里呢?就因为有《易传》的存在。